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7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正式实施。“新国标”对头盔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该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的标准空白,促进了头盔行业规范化发展,为消费者出行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头盔产品质量监管,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骑乘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5日,兴国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头盔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摩托车大市场”为重点区域进行了覆盖式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在售头盔产品是否为“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特别是执行标准编号是否为“新国标”,以及生产商、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格,检验合格证明等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主体现场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贯《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新国标”的规定,督促销售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县局将持续强化头盔类产品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头盔类产品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严防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头盔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出行安全。
兴国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头盔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看产品的中文标识,是否标注了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特别要关注执行标准是否为GB811-2022“新国标”;
二是看产品是否有3C认证标志;
三是试戴头盔后,选择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的头盔;
四是选择头盔发泡材料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五是根据用途选择头盔,“新国标”实施后,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准确选择才能发挥最大防护作用。
来源:兴国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