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目录 | |||||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 法人 |
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 法人 |
3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行政法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十六条 | 法人 |
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电力企业违反费用、收费、指定工程等规定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法人 |
5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本市违法供电行为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七条 | 法人 |
7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8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9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本市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10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拉闸断电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 法人 |
11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1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处罚 |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13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处罚 |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1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非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 法人 |
15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法人 |
1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 |
17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管理妨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法人 |
18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第八条 | 法人 |
19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管理的处罚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四十八条 | 法人 |
20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妥善保存、移送相关记录的处罚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款 | 法人 |
21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销售购买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 | 法人 |
2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履行接受国际视察义务,不配合国际视察,或者阻挠国际视察进行的处罚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四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 法人 |
23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无证生产食盐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第八条、第二十六条 | 法人 |
2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3号) 第七条、第二十四条 | 法人 |
25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加工不合格碘盐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3号) 第九条、第二十五条 | 法人 |
26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 法人 |
27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范围销售食盐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28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单位不按规定购进食盐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 | 法人 |
29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行政处罚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规聘用人员的处罚 | 【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三十一条 ? | 法人 |
30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1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2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3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无线电管制命令和指令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79号)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4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已注销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第四十八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5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6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无线电保护区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7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销售、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8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台执照的行为进行处罚 | 【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第四十八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39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向未办理审批的用户提供卫星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 | 【部门规章】《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号)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0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1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2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3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4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5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46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销售的处罚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四十五条 | 法人 |
47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违法销售的处罚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四十五条 | 法人 |
48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部门规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 第二十一条 | 法人 |
49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处罚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四条 | 法人 |
50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处罚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四条 | 法人 |
51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处罚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四条 | 法人 |
52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部门规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三条 | 法人 |
53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处罚 | 【部门规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法人 |
54 | 天津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部门规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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